根據南昌市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批復文號:洪采購函[2011]296號,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糧油生產管理站委托,就南昌市糧油生產管理站進口雙光束原子吸收光譜儀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有意向的供應商參加。
一、采購編號:JXGZ2011-09-0501
二、采購清單:
包號 |
序號 |
貨物名稱 |
數量 |
單位 |
技術要求 |
01 |
1 |
進口雙光束原子吸收光譜儀 |
1 |
臺 |
詳見競談文件 |
三、合格的供應商:
1、供應商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
2、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含50萬),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購的貨物和服務;
3、供應商具有此次采購貨物制造商或總代理商合法有效的授權書原件及制造商出具的總代理授權書;
4、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lián)合體競談響應。
四、有意向的供應商可從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得到進一步的信息和查閱競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應商可從2011年9月28日起到2011年10月09日每天(節(jié)假日除外)09:00―16:00(北京時間)在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購買競談文件。本競談文件售價為每份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六、購買競談文件時需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一)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驗后歸還、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并留存);
(二)法定代表人針對此項目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七、競談保證金應于2011年10月10日16:00時(北京時間)之前遞交到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八、所有供應商的競談響應文件及報價必須單獨密封,并于2011年10月12日上午09:00―09:30遞交至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九、競談時間定于2011年10月12日上午09:30時(北京時間),在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進行,屆時請全權代表人或經正式授權的代表人出席采購會。
十、購買了競談文件的供應商,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此次談判,請在談判一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未書面通知代理機構而放棄談判的,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采購活動。
采購人:南昌市糧油生產管理站
采購人聯(lián)系電話:0791-87136776
采購人地址:南昌市朝陽中路41號萊茵大廈5樓
采購代理機構: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南昌市高新開發(fā)區(qū)高新七路186號一樓
聯(lián) 系 人:吳云江 13870889979
電 話:0791-88194897
傳 真:0791-88194861
郵 編:330096
開 戶 行:興業(yè)銀行南昌二七南路支行
賬 號:502010100100177811
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